近日,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高新大队联合直属大队开展酒醉驾专项整治行动,21时53分许,对车牌为赣A67***小型客车驾驶员许某某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检测结果为85mg/100ml,涉嫌醉驾;随即带至医院抽血备检,经司法鉴定,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79.2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在进一步核查中,民警发现许某某在2025年2月24日就因为酒驾被鹰潭交警查处、暂扣了驾驶证。
没有了证本不应该再驾车上路,没想到他时隔1个多月竟然又喝酒开车上路。鹰潭交警依法对许某某实施在驾驶证暂扣期间驾驶机动车以及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以拘留6天、罚款2200元、吊销驾驶证2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处罚。
4月11日晚,鹰潭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直属大队在林荫路路段开展酒醉驾整治行动时,依法对车牌为赣L8B***小型客车驾驶人姜某进行检查。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测试,其呼气酒精含量为66mg/100ml,再次核查信息时发现,姜某2017年酒驾被查处过,此次属于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目前,案件正在办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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