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余江法院送来的司法救助!”熊某握着承办法官的手连声感谢。对于熊某来说,拿到了党和政府给予的司法救助,一起长达9年的纠纷终于圆满画上句号。
2015年4月,王某和熊某因琐事产生纠纷,王某动手将熊某打成重伤二级,熊某受到伤害后,向鹰潭市余江区人民法院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余江法院判决被告人王某有期徒刑8年6个月并赔偿熊某医疗费及其他费用58397.9元。判决生效后,熊某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鉴于被执行人王某已被判处有期徒刑8年6个月,名下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执行没有取得任何实质性进展,法院向熊某告知了执行情况,并于2016年4月7日终结了该案的执行程序。
“利剑执行·终本清仓”专项行动开展后,余江法院对熊某的案件重新进行调查,经法院执行干警向熊某所在村委会核实,熊某年纪较大,因王某的伤害导致残疾,早已丧失劳动能力,平时生活来源完全靠儿子救济,而且熊某儿子自身条件不好,无力对父亲进行经济上的帮扶,家中生活十分非常困难且被执行人王某无履行能力。执行干警在了解到熊某的家庭情况后,为解决熊某的困难,执行干警为熊某申请司法救助,一次性向熊某发放司法救助金50000元。至此,这起长达八年的执行案件顺利出清。
下一步,余江法院将结合“利剑执行·终本清仓”专项工作行动,精准摸排相关案件,对符合司法救助条件的当事人进行调查摸底,规范司法救助办案流程,确保司法救助金精准发放,同时进一步加大案件执行力度,在确保案件执行完毕的情况下,将司法救助金回笼至救助库,循环使用,惠及更多困难当事人。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