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鹰潭市余江城区发生一起电动车相撞事故,骑车大爷赔偿意见遭拒后,直接走人。结果,被交警喊话:“大爷,您这叫肇事逃逸。”最终,经耐心调解,双方最终达成了赔偿协议。
4月28日下午,市民邵大妈某骑电动车去余江六小接孙女放学,行至安仁大道北路时被一辆电动车撞倒在地。对方是一位大爷,骑电动车接孙子放学,看到邵大妈受伤,提出赔偿100元了事。邵大妈不同意,大爷骑车载着孙子直接走了。
交警接到报警赶到现场,将坐在地上的邵大妈送往医院。一检查,腰椎骨折,需要躺着静养几个月。
“大爷戴着头盔,两人互不认识,大妈又受了惊吓,记不住对方特征。”余江区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中队长黄金灿介绍说,他们调取了附近的监控视频,由于相隔较远,只能模糊看到两车相撞,具体特征无法分辨。“当时路人很多,还有不少小车路过。”黄金灿对过往小车车主逐一拨打电话,结果找到其中一辆小车装有行车记录仪。调取该记录仪,发现了大爷离开现场的身影。
“大爷没报警就直接走人,属于肇事逃逸行为,按相关法律规定,该负主要责任。”黄金灿说,根据调查,当时邵大妈骑车正在转弯,存在过错。大爷骑车直行,本来只需负次要责任,但大爷没报警直接离开了现场,
5月6日上午,为表示感谢之意,邵大妈的家人来到余江交警大队,将一面书写着“为民服务,破案神速”的锦旗送到黄金灿手中。
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版权与免责声明 |
1、本网所载的文/图等稿件均出于为公众传播有益资讯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我们不对其科学性、严肃性等作任何形式的保证 。如其他媒体、网络或个人从本网下载使用须自负版权等法律责任。
2、本网站内凡注明“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均属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均属“大江网(中国江西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站协 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本网站原创内容版权归本网站所有,内容为作者个人观点,本网站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商业目的及应用建议。 已经由本网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大江网(中国江西网)”,违者本网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凡本网站转载的所有的文章、图片、音频视频文件等资料的版权归版权所有人所有,本网站采用的非本站原创文章及图片等内容无法一一和版权者联系,如果本网 所选内容的文章作者及编辑认为其作品不宜上网供大家浏览,或不应无偿使用,请及时用电子邮件或电话通知我们,以迅速采取适当措施,避免给双方造成不必要的经济 损失。
4、对于已经授权本站独家使用提供给本站资料的版权所有人的文章、图片等资料,如需转载使用,需取得本网站和版权所有人的同意。
※联系方式:大江网(中国江西网) 电话:0791-8684903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