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江网/鹰潭新闻客户端讯 潘丽霞报道:今年4月是全国第32个税收宣传月。为进一步优化鹰潭市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重要保障,近日,鹰潭市税务局同市中级人民法院共同制定了《鹰潭市中级人民法院国家税务总局鹰潭市税务局关于建立税务司法协作机制的意见》。
建立税务司法协作机制意义重大
有利于进一步拓展税收共治格局。近几年,鹰潭税务建立起“党政领导、税务主责、部门合作、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税收共治模式,进一步畅通税收与司法的联动协作渠道,在市中院的大力支持下,税务法院双方分别从加强组织保障、加强涉税协作等方面进行了具体部署,为推动税务精确执法、防范税务执法风险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有利于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司法部门不仅是税收共治格局的关键一环,而且是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和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的一道有力防线。通过税务和法院积极推进跨部门协作,为切实保护纳税人缴费人合法权益营造更加公平正义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建立税务司法协作机制任务明确
“点连点”建立信息共享制度。立足实际,打破部门沟通壁垒,在“法拍房”的拍卖评估价格、税费计算、税款入库等方面深入推进信息共享,切实解决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事项的痛点、难点和堵点问题,有效提升税费征缴效率。
“线对线”建立涉税事项协作制度。搭建沟通平台,通过常态化的联席会议,切实强化税收债权申报、民事执行不动产司法拍卖、涉税非诉执行等涉税事项的办理,充分发挥双方优势,达到“横向互动、上下联动”效果。
“面对面”建立宣传指导制度。强化交流学习,税务司法双方在规范执法、法治宣传等方面开展精诚合作。通过培训授课、旁听庭审、案例研讨等方式,对在各自领域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进行分析研判,不断提高税务执法水平。
建立税务司法协作机制环境升级
市税务局将以此次协作为契机,与市中级人民法院持续拓展合作的广度和深度、持续创新合作模式、持续强化税务司法保障力度,不断推动税收法治建设与法治社会同频同振。
同时,税务司法协作机制的建立,也是提升办理破产质效的重要一环。推出便利破产企业办理涉税事项协作制度,优化涉税服务体系,助力破产企业重整和经营主体退出,有力推进法治化营商环境再升级。
下一步,市中级人民法院和市税务局将有效发挥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合力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倾力打造更优营商环境,全力服务鹰潭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共同营造依法纳税、诚信纳税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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