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徐婵娟) 12月1日,记者从鹰潭市健全农民持续增收体制机制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试点工作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自今年启动国家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工作以来,鹰潭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工作决策部署,强化组织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强化宣传发动,强化督查指导,全面完成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整市试点各项工作任务。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全市有集体资产的4个乡镇(童家、天禄、志光、春涛)、372个村委会(含社区)、3404个村小组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工作,共核实2019年底农村集体资产17.50亿元。其中经营性资产1.8亿元,清产核资数据已全部录入上报到全国清产核资管理系统。厘清了一批产权归属,理清了一批债权债务,核销了一批往来呆账,清理规范了一批合同。清退集体资产资源违法违规合同16个,收回集体资源面积3147.66亩,追回集体资金拖欠租金45.7万元。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全市有集体资产的4个乡镇、372个村委会(含社区)、3404个村小组全部完成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确认工作,确认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889871人。县乡均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登记备案制度,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纸质和电子备案台账。
全面完成农村集体资产股份合作制改革工作。完成了资产量化、股权设置、组建新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等工作,7个乡镇级(罗河、泗沥、塘湾、白田、冷水、龙岗办事处、白露办事处)、372个村级(含社区)、15个组级新成立了农村集体经济经济合作社或股份经济合作社,建立了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制度,村级集体经济由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统一经营与管理集体资产、开发与利用集体资源、发展与服务农业生产。在全省率先完成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登记赋码、发放证书、刻制公章、银行开户和挂牌等工作。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立了资产资源管理台账及农村集体资产登记、保管、使用、处置、清查、管理制度。积极探索村委会与集体经济组织“职能分离、财务分立”管理体制。健全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深入开展农村集体“三资”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严厉打击侵占农村集体资源、侵吞农村集体资产行为,全面提升农村集体“三资”管理水平。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组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农村集体资产的运行管理,建立健全有关运行制度,为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市资产经济、资源经济、物业经济、服务经济等村级集体经济发展思路不断拓宽,逐步实现了村集体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资金变产业,产业促就业,就业促增收。2019年全市339个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总收入5万元的有301个,占88.79%,全面消除了“空壳村”。2020年上半年,全市339个行政村(不含社区),集体经营性收入0—5万元的村241个,5—10万元的村90个,10—30万元的村8个。预计今年底,全市所有行政村集体经营性收入可达到5万元以上,经营性收入超过50万元以上的村预计1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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